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是什么?怎么办理?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2021-05-16一、什么是网络出版服务?
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 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
那网络出版物又是什么呢?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里这么定义网络出版物的,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1、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2、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3、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二、什么是网络出版物服务许可证?
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什么意思呢?说的简单点,就是你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在互联网上编辑、制作、加工上述网络出版物的,必须要先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要不然就是无证经营。
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3、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配,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以上所列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4、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的材料有哪些?
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提交如下资料:
1、《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3、网站域名注册证明、相关服务器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承诺。
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以上所列条件外,还应提交如下资料:
1、单位章程及资本来源性质证明;
2、网络出版服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资金使用、产品规划、技术条件、设备配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版权保护措施等;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简历、住址、身份证明文件;
4、编辑出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明和主要从业经历及培训证明(编辑出版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出版专业及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上一年度的培训证明复印件(至少8人,其中出版专业不少于4人;在这8人中,中级以上不少于3人,其中出版专业不少于2人)。
五、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首先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3、申办单位自收到批准决定30日内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
4、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申请者发放《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5、网络出版服务经批准后,申请者应持批准文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到所在地省级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这里要重点注意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